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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决定:免征中小微企业5个月社保费

发布时间:2020-03-04 12:16:18   文章来源:    您是第0位浏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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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2日,江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近期为企业纾困减负发放的重磅政策礼包,据测算可为企业减负近750亿元(人民币,下同)。


江苏经济规模在全国排名第二。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江苏连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政策。


据江苏公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减、免、缓”三措并举。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梅仕城表示,考虑到江苏结余基金规模位于全国前列,备付能力较强,江苏决定于2月至6月,共5个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2月至4月,共3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受疫情影响的严重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保费。


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后,今年江苏将减征三项社会保险费543亿元左右。


梅仕城表示,这次减征政策,的确对养老保险费收入有较大影响,据测算该省2020年养老保险费可能减收超过500亿元,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至2019年底,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近4800亿元,备付能力达23个月,这是我们保发放的最大底气”。


据江苏省公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此次阶段性减征医保费的范围为:参加江苏职工医保的企业(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相伯伟介绍,按国家要求,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江苏明确,13个设区市统一执行减征政策,实施期限统一按照国家上限要求执行,即从2月起至6月末,共5个月。据测算,该省企业医保费减半征收5个月,共可减轻企业负担140.6亿元。后续仍有减征空间,预计全年可减负160亿元至180亿元。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表示,江苏制定了应对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包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9.2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副局长张滢表示,该省可享受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的纳税人约9.3万户,占全省全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总体纳税人的19.4%,优惠面是还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