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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布消费品含铅新法规

发布时间:2018-07-20 09:12:45   文章来源:SGS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含铅消费品(与嘴接触)法规》(CPCLCMR, SOR/2010-273 [1])修订版SOR/2016-171根据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CCPSA [2])制定,限制在消费品减少铅风险战略(LRRS)中规定的一类产品(第1组产品)的可接触部件中使用铅。具体包括:

 

  ˙正常使用过程中会与使用者嘴部接触的产品(厨房用具除外),例如吸管、吸嘴、运动器材咬嘴、乐器咬嘴等

  ˙以及用于三岁以下儿童学习或玩耍的产品

 

  根据CPCLCMR,满足以下条件时,产品可接触部件的铅含量可以超过90 mg/kg:

 

  ˙铅与该部件基本特性密切相关;

  ˙没有含铅量较少的替代品;

  ˙以及使用EN 71-3铅的迁移量不超过90 mg/kg

 

  我们已于2016年12月通知您[3],加拿大公布了取代CPCLCMR的提案。该提案包含几项重要变更,例如扩大了涵盖产品的范围。

 

  2018年4月23日,加拿大公布了消费品含铅法规SOR/2018-83 [4](CPCLR),CPCLCMR将废除。新法规的安全要求与之前的提案内容基本一样。涵盖产品的范围扩大了,但允许使用的可接触部件铅含量超过90 mg/kg的标准并没有变化。

 

  新法规将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二部分中公布六个月后生效。

 

  CPCLR (SOR/2018-83)的主要内容以及与CPCLCMR (SOR/2010-273)的比较汇总见表1。

 

加拿大公布消费品含铅新法规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