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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异地商会与行业商会的历史使命

发布时间:2017-06-23 09:27:52   文章来源:商会圈    您是第0位浏览者

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十大商帮都是自然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如今在一个全国性市场与全球化市场的融合中已然消亡。近年来新兴的商帮该不该死.我个人认为一样会安乐死!


因为改革开放后各个地方都把发展经济当作自己的第一要务,经历了动乱之后人们开始反思,对自己的根、对自己的家乡、对自己文化传统的重新发现,又促使我们以地域文化为特征的老乡会开始兴起。


在复兴地域文化、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方面,企业家和地方政府达到了高度一致。地方政府需要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企业家要找到自己的发展地盘,找到一个抱团的理由,新商帮也就自然而然地走上历史舞台。


新商帮的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推动地域文化的复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互联网时代,在全球化的今天,商帮的未来在哪里.我们这些以地域文化为背景的各大商帮,如何更好地适应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的挑战,共同发展。


我们以异地商会为代表的民间商会,实际上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记忆中当时是因为浙江市场经济发展得比较好,所以浙江向中央提出希望发展商会。从全国范围来看,当地的第一家异地商会基本上是浙江温州人办的,浙商成为新中国民间商会的开创者。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各个地方的企业家们也开始提出自己的要求,所以现在我们看到了中国民间商会的主流是异地商会,各种各样凝聚在地域文化旗帜下的异地商会如雨后春笋,鱼龙混杂。


但是,在全球化时代,随着企业的发展,我们更多的是在一个产业链和商圈中开展自己的实际经营活动,地域商会发展逐渐感受到一种局限,而行业商会更具发展潜力。


现代市场经济需要企业公民


我们每个进入市场的人,都要面对利益,都要从事利益的交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很自然地培养起一种自由合作的意识。


任何一个关注自身利益的人都会感觉到要保护我的利益,我的利益不能说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或者说我的利益是国家的,我的利益是领导的。


我的利益就是我的利益,我的财产是我的,你不能随意侵犯我。我们签合同的时候不是用枪杆子逼着你签,而是在平等的条件下通过谈判达成一个共同的意向,才能签这个合同。


自由之精神,平等之意识,再加上契约精神:我们签了合同就必须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就是违约要承担责任。


有了契约之后如何保护这个契约.依靠法治,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这个契约怎么保障呢.所以我说,市场经济带来的不是老板发一点财那么简单的事情,而是彻底地改变了传统文化。


第二是平等,没有平等,任何契约都不可能达成。


第三是契约意识,我们讲的诚信,如果没有契约精神,这个合同是假的,那这个买卖怎么做的.最后对国家的要求就是建立法治,要用法治,而不是随着国王意志或者是领导的意志来左右我。于是乎最后延伸到进一步的权力的诉求,就是民主政治,这一系列的东西是一个整体。


市场经济最核心的精神是自由、平等、契约,市场经济本身的核心理念有它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就是在市场经济之后,必然形成的是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分化就需要民主、法治、新闻自由来保证。


普通的市民有生存的需要,业主有业主的权利,老板有老板的权利,雇员有雇员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意识和权利需要。这些东西综合起来就是我们讲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简单说,就是对自己的权力的关注意识,就是依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力的意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搞了政企分开:过去计划经济环境下政企是不分的;有了市场经济改革这三十多年,除了少数的国企以外,大部分市场上成长起来的企业已经做到了政企分开。


企业家已经有了作为一个资本家的资本意识,他们学会了不依靠权力而依靠市场去经营,懂得了学习管理的手段和技术,懂得了要采用科技的进步来更好提高自己的效率。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开始产生了一些基本的权利意识。这种权利意识的增长反应在社会话题上,我们每一个企业要意识到,今天中国的老百姓已经不仅仅追求经济利益,企业也不能仅仅是一个盈利的工具。它应该成为什么.这就是我要强调的:人民已经变成了公民,企业也要成为企业公民。


商会是公民社会的核心力量


企业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企业公民之后,怎样才能履行好这份社会责任.

非常重要的一点,要认识到我们中国的发展已经到了新的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非常鲜明地提出两点,一是市场是决定性的力量,坚定了经济改革的市场化的方向。二是非常明确地提出了“政社分开”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方向,要创新社会管理改革社会管理制度,要大力发展社会组织。


一个是经济的,一个是社会的。在制度层面,已经深刻地意识到我们必须建立一种和市场经济、和谐社会配套的制度。


我们有一个强大的政府,有蓬勃发展的市场,但这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断层,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中介,政府就难以很好地统筹市场经济。如果每个行业都有好的商会组织,就能从中起到中介和桥梁作用。


由于商会有一定的自治权利,好的商会组织还可以实现同行业企业的自律。我们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社会组织,就是我们的商会协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在这样一个政社分开的大环境下,随着全社会的社会权利意识不断增加,参与博弈的主体也会越来越多,有时候企业也可能成为弱势群体,所以企业要通过我们的商会自治和自律。


每个企业怎么发展则属于微观,每一个企业自身的问题,毫无疑问是属于我们企业的事情,由董事会和经理人来解决问题,谁也不能插手。


我们要通过商会建设,学习从一个单纯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走向一个社会的企业,要学习公益理念,实践共和精神,进行社会组织的建设,更重要的是成为企业公民,履行社会责任。


公民社会的基础是市场经济,我相信市场经济天然的自由、平等、契约、法治精神,使我们内心里都有了基本的公民意识。现在,我们面对的问题是唤醒每个人内心里的公民意识,搭建行使公民权利的平台。


回过头来看,市场经济成长过程中最积极的力量就是民营企业,他们主动参与公民社会的建设,将成为公民社会的核心力量,并且影响到整个社会。


公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和保障


市场经济必须以独立的法人企业为主体,和谐社会建设的主体应该是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开展慈善公益等与市场经济密不可分的社会组织的建设。


目前,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商会发展的星星之火,已经在中华两岸四地呈现燎原之势,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建设的先锋力量,和传承创新中华商业文化的核心平台。


我们现在思考当下中国的问题在哪里,每个人从自己的角度会有不同的认识,我的观点非常简单,就是我们必须扎扎实实地进行社会建设。如果我们想跳出王朝的循环,跳出革命与暴力的怪圈,那么我们都必须沉下心来进行社会建设。


商会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民间商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是经济社会逐渐发育成熟的产物,也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更将为“还权于民”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


落实宪法赋予的公民结社自由权,充分发展各类社会组织,使市场经济不同的利益主体有效地多元化组织起来,才能真正形成政府、企业与社会的三足鼎立。


假以时日,市场经济的盈利性组织——企业与非盈利性的NGO组织,合作共赢经营天下,必将成为推动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和建设现代中国的主要经济与社会基础,也将成为建设新中华商业文化的核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