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工资待遇等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11 13:09:19 文章来源: IETP ICTICARE 您是第0位浏览者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出具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部分省、市相关政府部门也同步出具了要求延迟复工的通知。
那么IETP持证企业该如何处理关于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延迟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等相关问题呢?
Q1: 应如何安排休假?
遵循国务院出具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以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延迟复工的具体通知安排休假和复工。
Q2. 春节延长假期究竟延长了几天?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出具的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照此通知,春节假期后,本应该1月31日(周五)和2月1日(周六)为工作日,2月2日(周日)为休息日。但是在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具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所以春节延长假期实际为2天,即1月31日(周五)和2月1日(周六),2月2日本身为休息日。如果企业安排员工在延长假期休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其基本工资;安排上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Q3. 部分省、市相关政府部门出具了要求企业晚于2020年2月3日延迟复工的通知,例如广东省人民政府要求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那么企业应当如何支付员工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呢?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Q4. 春节延长假期以及部分省、市相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推迟复工期间,企业是否可以安排员工使用年休假?
春节延长假期以及部分省、市相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推迟复工期间,不可以占用员工的年休假。具体工资计算请参考 Q2和 Q3。
Q5. 如果员工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治疗或隔离期间,应当如何支付其工资?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Q6. 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该如何处理?
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
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Q7. 由于春节假期延长、推迟复工等情况,造成工资迟发的问题,该如何应对?
由于政府要求延迟复工而导致的工资迟发,IETP将会给予豁免。对于与疫情相关而导致的工资迟发或相关问题,请您根据 IETP的流程进行自我申报。IETP技术团队将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案例进行专项讨论以确定结论。
企业可于IETP网站 (www.ethicaltoyprogram.org; 主页>资源专区>工厂资源>项目政策 )下载自我申报表格及参考已填妥的范例。
如您对审核安排、证书到期日等方面有任何疑问, 请联系: info@ethicaltoyprogram.org
如您对春节或疫情防控安排期间的劳动关系有任何疑问, 请先阅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 再有不明白的地方, 可联系: serena.zhong@ethicaltoyprogram.org以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