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玩具业商会章程
(2006年7月15日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玩具业商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玩具业商会是江苏省工商联玩具业会员组成的玩具行业组织。
第二条 本会遵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商会组织通则》的有关规定组建并开展活动。本会接受江苏省工商联的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为宗旨,以团结成员促进我省玩具行业健康发展为工作目标。
第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筹经费、自理会务";工作方针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
第五条 本会的任务
(一)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玩具行业的助手作用,成为政府和成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业内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及其管理工作。
(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引导企业遵规守法,规范企业从业行为。加强对成员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促进玩具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加强会员之间的互相学习和交流,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合作。
(四)为会员提供国内外对行业的法规、标准、管理、技术、经济信息和咨询等各种服务、帮助会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
(五)代表会员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协助解决各种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和建议,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
(六)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玩具行业交流会,促进商务洽谈,帮助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会员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世界各国玩具业界的交流与合作。
(七)参与制定、修改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等本行业的各类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八)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行业内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制度,并承担高级技术职称评审的相关工作。
(九)参与省工商联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省工商联交办的工作。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有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请求帮助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解决问题的权利。
(四)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五)优先享用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可向本会提出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论断或指导。
(六)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执行本会章程和各项决议。
(二)根据需要,向本会提供与本企业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协助本会开展会务工作并给予支持。
(四)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维护行业共同的合法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八条 凡依法破产、关闭、注销的会员企业,即自动失去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不缴纳会费或一年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如违反本会章程,不履行义务,经批评教育无效者,经会长会议批准,本会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三章 组 织
第十二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原因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省工商联批准,但延期换届期限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 制定或修改本会章程。
(二) 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三) 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四) 决定本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本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表决采取简单多数方式。
第十四条 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是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负责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对外代表本会。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
常务理事、理事由省辖市工商联和有关方面推荐,省工商联考察合格经选举后产生。
第十五条 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 本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全体会员参加。
第十七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会议,会长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一)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
(二)制定工作计划。
(三)研究决定本会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 会长主持会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以上人选需先报省工商联考察并提出意见,再按组织程序选举产生。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本会常务理事、理事和领导成员可在届中调整。
第二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可设立专业委员会;可设名誉会长或荣誉会长;可聘请顾问。
第四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通过缴纳会费和接受赞助以及通过开展有偿服务解决本会的日常开支。
第二十二条 会费使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并接受理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会费使用情况每半年向省工商联报告并备案,同时在年会上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三分之二会员提出,可终止活动。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玩具业商会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并报省工商联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南京。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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